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刑法部 | 定律令 | 定律令
十二
卷 612 | 刑法部 · 定律令门 · 定律令 | 1 段 · 1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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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十二年七月己酉敕左降官等考满量移先有敕命因循日久都不举行遂使幽遐之中恩泽不及自今以后左降官及量移未复资官亦宜准此处分如是本犯十恶五逆及指斥乘舆妖言不顺假托休咎反逆缘累及赃贿数多情状稍重者宜具事申奏闻其曾任刺史都督郎官御史并五品以上常参官刑部检勘具所犯事由闻奏并申中书门下商量处分如未满五考已前遇恩者准当时节文处分其复资度数准元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敕文处分。
内 部 参 见
具 所犯事由闻奏并申中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