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刑法部 | 定律令 | 定律令
四年七月京兆府奏擒盗贼并斗行斗殴人等被奸恶所由与府县人吏同情欺罔因缘卜射求取恣
卷 613 | 刑法部 · 定律令门 · 定律令 | 1 段 · 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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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四年七月京兆府奏擒盗贼并斗行斗殴人等被奸恶所由与府县人吏同情欺罔因缘卜射求取恣为不顾典刑隐藏愆犯臣见今推鞫须立条科应府县所由取因事取钱及恐哧平人遣重囚典引坊市人户推问得实赃至十贯已上者从今后伏请集众决杀十贯以下者即量情科断如捕贼所由捉搦贼赃至五十贯请赏三十贯如赃至一百贯以上取本赃一半以上充赏庶赏罚必行奸欺止息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