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刑法部 | 定律令 | 定律令
六年五月尚书刑部员外郎李象奏请今后凡是散官不计高低。若犯罪不得当赎亦不得上请详定院覆奏应内外文武官有品官
卷 613 | 刑法部 · 定律令门 · 定律令 | 1 段 · 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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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六年五月尚书刑部员外郎李象奏请今后凡是散官不计高低。若犯罪不得当赎亦不得上请详定院覆奏应内外文武官有品官者自依品官法有散试官者应内外带职廷臣宾从有功将挍等并请同九品官例其京都军巡使及诸道州府卫前职员内外杂任镇将等并请准律不得上请当赎其巡司马步司判官虽有曾历品官者亦请同流外职准律杖罪已下依决罚例徒罪已上仍依当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