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干祜永徽
卷 616 | 刑法部 · 议谳门 · 议谳 | 1 段 · 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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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李干祜永徽初为御史大夫奏言郑州人郑宣道先娉少府监主簿李玄乂妹为妻玄乂妹即宣道堂姨玄乂先虽许其姻媾后以法无此禁判许成亲何则同堂姨坐虽无服纪既称从母何得为婚名教所非人伦共弃古人正名远别后代违道任情将恐平人浸以成俗然后属无服而尊卑不可婚者非止一条请付群官详议可否左卫大将军纪王慎等议父之姨及堂姨母之姑姨及堂姑姨父母之姑舅姊妹女胥姊妹堂外甥虽并外姻无服请不为婚诏从之仍令着于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