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吏部南曹奏磨勘南郊行事官前守濮州范县主簿李范是同光三
卷 633 | 铨选部 · 条制门 · 条制 | 1 段 · 1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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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七月吏部南曹奏磨勘南郊行事官前守濮州范县主簿李范是同光三年不纳告身人数准敕终身不齿今。又冒名于四方馆行事前河南府长水县主簿赵知远使兄为父荫行事者敕指李范已该恩赦特放罪收纳文书赵知远以兄为父未之前闻既遇郊禋特从恩宥出身历任文书付所司焚毁放罪勒归乡贯本道长吏与改昭穆奏闻其余南郊行事合减选人数候将来选限满日宜并不取逐处文解不更经南曹点简赴铨注拟(时中书选部磨勘甚精进者真伪明白人皆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