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诏曰
卷 634 | 铨选部 · 条制门 · 条制 | 1 段 ·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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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十一月诏曰:古者立封树之制定丧葬之期着在典经是为名教洎乎!世俗衰薄风化陵迟亲殁而多阙送终身后而便为无主或羁束于仕宦或拘忌于阴阳旅榇不归遗骸何托但以先王垂训孝子因心非以厚葬为贤只以称家为礼扫地而祭尚可以告虔负土成坟所贵乎!尽力宜颁条令用警因循庶使九原绝抱恨之魂千古无不归之骨应内外职官及选人等今后有父母祖父母亡没未经迁葬其主家之长不得取求仕进所由司亦不得申举解送如是卑幼在下者不在此限其合赴举选者或是葬事礼毕或是卑幼在下勒于所纳家状内具言不得罔冒宜令御史台及逐处长吏本司长官所由司觉察申举其中有兵戈阻滞或是朝廷特恩除拜起复追征及内外管军职员皆以金革从事并不拘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