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宗元和十四
卷 636 | 铨选部 · 考课门 · 考课 | 1 段 · 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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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宪宗元和十四年十一月考功奏自今以后应注考状但直言某色行能某色异政某色树置某色劳效推断某色狱纠举某色事便书善恶不得更有虚美闲言其中以下考亦各言事状并不得失于褒贬如违据所失轻重准令降书考官考。又奏自今以后其有政能卓异清苦绝伦者不在止于上下考限依奏。又奏据宝应二年敕御史台分察使及诸道观察使访察官吏善恶功过稍大事当奏闻者每年九月三十日具状报考功功过虽小理当惩劝者按成即报考功至校日参验事迹以为殿最伏以近日功过都不牒报今后诸司不申报者州府本判官便与下考在京诸司追节级科处本判官校课日量事大小黜陟敕旨从之。
纪 年
宪宗元和十四年十一月 宪宗元和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