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公绰
卷 691 | 牧守部 · 智略门 · 智略 | 1 段 · 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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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柳公绰为襄州刺史山南东道节度使行部至邓县二吏犯法一赃贿一舞文县令以公绰守法必杀赃吏狱具判之曰:赃吏犯法法在奸吏坏法法亡诛舞文者汉赵在礼为晋昌节度使在郡有飞蝗为害在礼使北户张幡帜鸣鼙鼓蝗皆越境而去人亦服其智焉。
柳公绰
卷 691 | 牧守部 · 智略门 · 智略 | 1 段 · 104 字
柳公绰为襄州刺史山南东道节度使行部至邓县二吏犯法一赃贿一舞文县令以公绰守法必杀赃吏狱具判之曰:赃吏犯法法在奸吏坏法法亡诛舞文者汉赵在礼为晋昌节度使在郡有飞蝗为害在礼使北户张幡帜鸣鼙鼓蝗皆越境而去人亦服其智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