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公三
卷 750 | 陪臣部 · 奔亡门 · 奔亡 | 1 段 · 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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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哀公三年秋季孙有疾命正常曰:无死(正常桓子之宠臣欲付以后事故敕令勿从已死)南孺子之子男也。则以告而立之(南孺子季桓子之妻言。若生男告公而立之)女也。则肥也。可(肥康子也。)季孙卒康子即位既葬康子在朝(在公朝也。)南氏生男正常载以如朝告曰:夫子有遗言命其圉臣曰:南氏生男则以告于君与大夫而立之今生矣。男也。敢告遂奔卫康子请退(退辟位也。)公使共刘视之(共刘鲁大夫。)则或杀之矣。乃讨之(讨杀者。)召正常正常不反(畏康子也。)。
纪 年
哀公三年 哀公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