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
卷 764 | 总录部 · 忠义门 · 忠义 | 1 段 · 566 字
- 1段
- 566字
- 6注文
- 0引书
- 0纪年
- 0参见
原 文
要离,吴人。吴王欲杀王子庆忌,而莫之能杀。(吴王阖闾光也,篡庶父僚而即其位。庆忌者,僚之子也,故欲杀之。庆忌有力,捷疾而勇,人皆畏之,无能杀者也。)吴王患之。吴王之友曰要离,谓吴王曰:“臣请杀之。”吴王曰:“汝恶能?(恶,安也。)吾尝以六马逐之江上矣,而不能及;射之,矢左右满把,而不能中。今汝拔剑则不能举臂,上车则不能登,汝恶能?”要离曰:“士患不勇耳,奚患于不能?王诚助臣,请必能。”吴王曰:“诺。”明旦加罪焉,执其妻子,焚而扬其灰。(吴王伪加要离罪,烧其妻子,扬其灰也。)要离走,往见王子庆忌于卫。王子庆忌喜曰:“吴王之无道也,子之所见也,诸侯之所知也。今子得免而去之,亦善也。”要离与王子庆忌居有间,谓王子庆忌曰:“吴王无道也愈甚,请王子往夺之国。”王子庆忌曰:“善。”乃与要离俱涉于江。中,离拔剑以刺王子庆忌。捽而投之江,浮,又取而投之,如此者三。卒曰:“汝天下之国士也,幸汝以成其而名。”(幸,活也。而,汝也。)要离不死,归,吴王大悦,请与分国。要离曰:“不可,臣请必死。”吴王止之。要离曰:“夫杀妻子,焚而扬其灰,以便事也,臣已为不仁。(便,犹成也。)夫为故主杀新主,臣已为不义。夫捽而浮乎江,三入三出,持王子庆忌之为赐而不杀耳矣(持,犹循也。),臣已为辱。夫不仁不义,又且已辱,不可以生。”吴王不能止,果伏剑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