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光韶
卷 817 | 总录部 · 训子门 · 训子 | 1 段 ·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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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崔光韶为廷尉卿永安末扰乱之际遂还乡里诫子孙曰:吾自谓立身无惭古烈但以禄命有限无容希进在官以来不冒一级官虽不达经为九卿。且吾平生素业足以遗汝官阀亦何足言也。吾既运薄便经三娶而汝之兄弟各不同生合葬非古吾百年之后不须合也。然赠谥之及出自君恩岂容子孙自求之也。勿须求赠。若违吾志如有神灵不享汝祀吾兄弟自幼及老衣服饮食未尝一片不同至于儿女冠婚荣利之事未尝不先以推弟弟顷罹横祸权作松衬亦可为吾作松棺使吾见之卒七十一孝静初侍中贾思同申启称述光韶赠散骑常侍骠骑将军青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