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旻
卷 873 | 总录部 · 讼冤门 · 讼冤 | 1 段 ·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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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臧旻为徐州从事中常侍单超以事舀兖州刺史第五种坐徙朔方种逃匿数年旻上书讼之曰:臣闻士有忍死之辱必有就事之计故季布屈节于朱家管仲错行于召忽此二臣可以死而不死者非爱身于须臾贪命于苟活隐其智力顾其权略庶幸逢时有所为尔卒遭高帝之成业齐桓之兴霸遗其亡逃之行赦其射钩之雠拔于囚虏之中信其佐国之谋勋效传于百世君臣载于篇籍假令二主记过于纤芥则此二臣同死于犬马沉名于沟壑当何繇得申其补过之功达其奇奥之术乎!伏见故兖州刺史第五种杰然自建在乡曲无苞苴之嫌步朝堂无择言之阙天性疾恶公方不曲故论者说清高以种为上序直士以种为首春秋之义选人所长弃其所短录其小善除其大过种所坐以盗贼公负筋力未就罪至徙征非有大恶昔虞舜事亲大杖则走故种逃亡苟全性命冀有朱家之路以显季布之会愿陛下无遗须臾之恩令种有持忠入地之恨会赦出卒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