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谦之
卷 896 | 总录部 · 复雠门 · 复雠 | 1 段 ·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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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朱谦之字处光父昭之以学称于乡里谦之年数岁所生母亡昭之假葬田宅侧为族人朱幼方燎火所焚同产娣密语之谦之虽小便哀戚如持丧年长不婚娶永明中手刃杀幼方诣狱自系县令申灵勖表上别驾孔稚珪兼记室刘琎司徒左西掾张融笺与刺史豫章王曰:礼开报雠之典以申孝义之情法断相杀之条以表权时之制谦之挥刃斩冤既申私礼系颈就死。又明公法今仍杀之则成当世罪人宥而活之即为盛朝孝子杀一罪人未足弘宪活一孝子实广风德张绪陆澄是其乡旧应具来由融等与谦之并不相识区区短见深有恨然豫章王言之武帝时吴郡太守王慈太常张绪尚书陆澄并表论其事帝嘉其义虑相报复乃遣谦随曹虎西行将发幼方子恽于津阳门伺杀谦之谦之兄选之。又刺杀之有司以闻帝曰:此皆是义事不可问悉赦之吴兴沈顗闻而叹曰:弟死于孝兄殉于义孝友之节萃此一门梁兰道恭益州人父为刺史刘季连所杀道恭出亡季连还都同出建阳门道恭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