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季孙有疾命正常曰
卷 898 | 总录部 · 治命门 · 治命 | 1 段 · 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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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鲁季孙有疾命正常曰:无死(正常桓子之宠臣欲付以后事故敕令勿从已死)南孺子之子男也。则以告而立之(南孺子季桓子之妻言。若生男告公而立之)女也。则肥也。可(肥康子也。)季孙卒康子即位既葬康子在朝(在公朝也。)南氏生男正常载治如朝告曰:夫子有遗言命其圉臣曰:南氏生男则以告于君与大夫而立之今生矣。男也。敢告遂奔卫康子请退(退辞位也。)襄公使共刘视之(共刘大夫)则或杀之矣。乃讨之(讨杀者)召正常正常不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