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纥使移职伽达干归蕃
卷 999 | 外臣部 · 备御门 · 备御 | 17 段 ·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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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六年六月,回纥使移职伽达干归蕃。赐马价绢三十万疋。
给回纥市马绢七万疋
八年七月,给回纥市马绢七万疋。
以绢十万疋偿回纥之马直
宪宗元和十年八月,以绢十万疋偿回纥之马直。
吐蕃使款陇州塞请互市
十一月,吐蕃使款陇州塞,请互市。许之。
回纥
十二月,以绢九万七千疋偿回纥马直。
十一年二月,以内库缯绢六万疋偿回纥马直。
四月,以绢二万五千疋偿回纥马直。
穆宗长庆二年二月,以绢五万疋赐回纥充马价。
四月,又赐回纥马价绢七万疋。
十二月,以绢八万疋偿回纥马直。
文宗太和元年三月,内出绢二十六万疋赐回纥充马价。
六月,命中使以绢二十万疋付鸿胪寺宣赐回纥充马价。
五年六月,贬右龙武大将军李甚为宣州别驾。甚子贷回纥钱一万一千四百贯,不偿,为回纥所诉,故贬甚。因下诏曰:“如闻顷来京城内衣冠子弟及诸军使并商人百姓等多有举诸蕃客本钱,岁月稍深,征索不得,致蕃客停滞,市易不获及时。方务抚安,须除旧弊,免令受屈,要与改更。自今以后,应诸色人宜除准敕互市外,并不得辄与蕃客钱物交关。委御史台及京兆府切加捉搦,仍即作条件闻奏。其今日已前所欠负,委府县速与征理处分。
纪 年
宪宗元和十年八月 宪宗元和十年
穆宗长庆二年二月 穆宗长庆二年
文宗太和元年三月 文宗太和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