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 · 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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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间打官司要走哪些程序?

第一步是写状。第九回豆腐羹饭鬼要告状,先寻迷露里鬼画策,再进城请赤脚讼师「写好白头呈子」。白头呈子是不套官府格式的状纸,说明阴间也有讼师这一行,且专做这种非正式文书。 第二步是递状。城隍「打道回衙」时,原告拦马头递上。这一细节很实:不是到衙门投递,而是在官轿经过时拦下。告状要讲时机,也要讲胆量。 第三步是验尸。城隍接了状,便委判官去相尸。书中写「便委判官乌糟鬼去相了尸」,随行有仵作皂隶。验尸是必要程序,但验得粗,判官的名字就叫乌糟,可见程序只是走个过场。 第四步是拿人。差役持票捉人,捉来先下监。慢字监的牢头如狼似虎,犯人一进便要被摆布。书中写活鬼被「带去下在黑暗地狱里」,出来已三分像人,七分像鬼。 第五步是定罪。定罪的凭据不是口供,而是刑求:「倒不如将他捉来,屈打成招」,把罪名硬坐上去。办案人明知对方贼皮贼骨,仍要用全副刑具,说明他们只求结案。 所以,阴间的司法流程可以列成五步:写状、递状、验尸、拿人、定罪。五步齐全,每一步都有对应的角色:讼师、城隍、判官、仵作、牢头、差役。制度看上去完备,实际每一环都可以用银子打通。完备与腐败并存,正是本书写官场的要点。还有一层:程序越完备,越显得办案人无心;五步走完,案子结了,是非却没人问。制度在这里不是保障,而是遮羞布。还可以补一层收费:写状要钱,递状要钱,验尸要钱,下监也要钱;每一道程序都是一次进项。程序越细,进项越多,这正是这套司法最实在的地方。也正因如此,能打赢官司的不是有理的人,而是出得起钱、找得着门路的人。
设定与规则底本

涉及回次 第2回第9回

依据:底本 | 本条 633 字, 按底本回次与正文逐条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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