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镜花缘 › 析疑 › 第 17 问
女儿国为什么偏偏让男人来受那一套规矩?
第 33 回的现场写得极认真。胡须满脸的宫娥捧着针线进来跪下:「禀娘娘:奉命穿耳。」四个不由分说上前按住,白须宫娥「先把右耳用指将那穿针之处碾了几碾,登时一针穿过」,林之洋大叫一声「疼杀俺了」,往后一仰;左边照样再来。后面还有缠足等一连串程序。
写到这里最省力的办法是让它好笑:一个糙汉子被打扮起来,天然滑稽。可作者把每一道程序都按顺序写到实处,说明他要的不是一个笑料。
关键在于作者换了人称而没有换痛苦。同样的针、同样的碾、同样的疼——施之于女,书上叫习俗;施之于男,读者立刻认出这是刑罚。第 12 回那句再从旁添要害的一笔,才是致命的:「始缠之时,其女百般痛苦,抚足哀号,甚至皮腐肉败,鲜血淋漓」,而这一切「谁知系为美观」。
把两段对着读,美观二字就彻底立不住了。本库据此把女儿国记为全书结构最严的一处反证:它不是关于异域的想象,而是一次把数量单位换算给人看的实验。
再往回退一步:动手的也不是恶人。宫娥们奉命而行,连手势都写得很熟练,作者对她们并无怒气,他要写的是一套人人奉行的程序。真正难反驳的地方正在这里——没有施暴者,只有规矩本身,而规矩是众人替它做的。这也是本书处理这两段最见功力的地方。换成今天的读法也一样成立:被这套规矩伤过的人,往往正是替它维持的人。
**本库锚点**
- 第 12 回「双宰辅畅谈俗弊 两书生敬服良箴」:净字 5,004;出场 3 人;谜令认可 令5、算9;本回述及 唐敖、多九公、林之洋 等 3 人。
- 第 33 回「粉面郎缠足受困 长须女玩股垂情」:净字 2,610;出场 1 人;谜令认可 令3、算1;本回述及 林之洋 等 1 人。
人物:林之洋第 12 / 33 回社会历史语境主题与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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