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生说「贩花为业不为俗」,这句话怎样改写了菊花的身份?
第十一卷《黄英》开头先把马子才写成痴:世好菊,至才尤甚,闻有佳种必购之,千里不惮;客说中表有一二种北方所无,他即刻治装赴金陵,得两芽,裹藏如宝。归途遇陶姓少年,论艺菊之法,遂邀回家,把南院荒圃让给陶家姊弟。
冲突从一句话开始。陶生说家贫日久累及知交,卖菊亦足谋生,马子才「素介」,听了很鄙夷,答「仆以君风流高士,当能安贫;今作是论,则以东篱为市井,有辱黄花矣」。陶生回他:「自食其力不为贪,贩花为业不为俗。人固不可苟求富,然亦不必务求贫也。」这一句把「菊」从隐逸符号改成了商品。
原文随后用一整套流程支持这句话:马所弃残枝劣种,陶悉掇拾而去;菊开时门庭如市,车载肩负,道相属;细认之,皆向所拔弃者。他以蒲席包菊,捆载数车而去,逾岁载南中异卉而归,于都中设花肆,十日尽售;买花者留根,次年「尽变而劣」,只好再来买。于是「陶由此日富」,一年增舍,二年起夏屋,旧日花畦尽为廊舍,墙外买田一区筑墉种菊。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的笔并不偏向任何一方。马子才的清高被写成迂:黄英嫁后以南北籍分账,他不胜其烦,黄英笑他「陈仲子毋乃劳乎」;他筑茅茨别居以守清,过几日又苦念黄英,「不得已,反就之」,被笑「东食西宿」。而黄英那句辩解更狠:「妾非贪鄙;但不少致丰盈,遂令千载下人,谓渊明贫贱骨,百世不能发迹,故聊为我家彭泽解嘲耳。」她把陶渊明的贫穷当作需要平反的污名。
所以这篇的名物学意义在于:菊不再是品格的抵押品,而是可以育种、可以贩运、可以定价的作物;连陶生醉后化菊、埋盆成「醉陶」,都被写成一种可栽培的品种。作者对商业并不敌视,他敌视的是把清高当本钱、又靠清高吃饭的那种姿态。
名物制度第十一卷 · 黄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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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 篇 | 第十一卷 · 黄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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