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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脉·世说 › 人物 › 郗超

超

郗超字 景兴

门阀 · 东晋 · 言语第二 · 第 59 条

桓温谋主,一字嘉宾

姓名 郗景兴

别称 郗嘉宾

关系图
简 介
郗超,字景兴,高平人,司空愔之子也

朝 代东晋

首 见言语第二 · 第 59 条

收 录21 条出场 · 3 条引语

亲 属

郗愔 我的父 · 超字景兴,高平人,司空愔之子

同 条 关 系

密交 谢安 同条共现 5 次 · 首见 言语第二 · 第 75 条

同条 王献之 同条共现 3 次 · 首见 赏誉第八 · 第 145 条

同条 王坦之 同条共现 3 次 · 首见 雅量第六 · 第 27 条

同条 桓温 同条共现 2 次 · 首见 雅量第六 · 第 27 条

同条 司马昱 同条共现 2 次 · 首见 言语第二 · 第 59 条

同条 王珣 同条共现 1 次 · 首见 宠礼第二十二 · 第 3 条

同条 谢万 同条共现 1 次 · 首见 品藻第九 · 第 49 条

同条 谢玄 同条共现 1 次 · 首见 识鉴第七 · 第 22 条

同条 郗鉴 同条共现 1 次 · 首见 伤逝第十七 · 第 12 条

同条 韩伯 同条共现 1 次 · 首见 排调第二十五 · 第 53 条

同条 支遁 同条共现 1 次 · 首见 品藻第九 · 第 67 条

同条 戴逵 同条共现 1 次 · 首见 排调第二十五 · 第 49 条

同条 袁宏 同条共现 1 次 · 首见 品藻第九 · 第 79 条

同条 庾阐 同条共现 1 次 · 首见 言语第二 · 第 59 条

同一条内共见五次以上归密交,其余归同条。

引 语
赏誉第八 · 第 145 条
「子思求良朋,托好足下,勿以开美求之。」
品藻第九 · 第 67 条
「林公谈何如嵇公?」
排调第二十五 · 第 50 条
「子敬举体无饶纵,掇皮无余润。」
出 场 条 目
共 21 条出现 · 言语第二 · 第 59 条–排调第二十五 · 第 53 条
言语第二 · 第 59 条
初,荧惑入太微,寻废海西。简文登阼,复入太微,帝恶之。时郗超为中书在直。引超入曰:“天命修短,故非所计,政当无复近日事不?”超曰:“大司马方将外固封疆,内镇社稷,必无若此之虑。臣为陛下以百口保之。”帝因诵庾仲初诗曰:“志士痛朝危,忠臣哀主辱。”声甚凄厉。郗受假还东,帝曰:“致意尊公,家国之事,遂至于此!由是身不能以道匡卫,思患预防,愧叹之深,言何能喻?”因泣下流襟。
言语第二 · 第 75 条
谢公云:“贤圣去人,其间亦迩。”子侄未之许。公叹曰:“若郗超闻此语,必不至河汉。”
雅量第六 · 第 27 条
桓宣武与郗超议芟夷朝臣,条牒既定,其夜同宿。明晨起,呼谢安、王坦之入,掷疏示之。郗犹在帐内,谢都无言,王直掷还,云:多!宣武取笔欲除,郗不觉窃从帐中与宣武言。谢含笑曰:“郗生可谓入幕宾也。”
雅量第六 · 第 30 条
谢太傅与王文度共诣郗超,日旰未得前,王便欲去。谢曰:“不能为性命忍俄顷?”
雅量第六 · 第 32 条
郗嘉宾钦崇释道安德问,饷米千斛,修书累纸,意寄殷勤。道安答直云:“损米。”愈觉有待之为烦。
识鉴第七 · 第 22 条
郗超与谢玄不善。苻坚将问晋鼎,既已狼噬梁岐,又虎视淮阴矣。于时朝议遣玄北讨,人间颇有异同之论。唯超曰:“是必济事。吾昔尝与共在桓宣武府,见使才皆尽,虽履屐之间,亦得其任。以此推之,容必能立勋。”元功既举,时人咸叹超之先觉,又重其不以爱憎匿善。
识鉴第七 · 第 25 条
郗超与傅瑗周旋,瑗见其二子并总发。超观之良久,谓瑗曰:“小者才名皆胜,然保卿家,终当在兄。”即傅亮兄弟也。
赏誉第八 · 第 126 条
谚曰:“杨州独步王文度,后来出人郗嘉宾。”
赏誉第八 · 第 145 条
殷允出西,郗超与袁虎书云:“子思求良朋,托好足下,勿以开美求之。”世目袁为“开美”,故子敬诗曰:“袁生开美度。”
品藻第九 · 第 49 条
谢万寿春败后,简文问郗超:“万自可败,那得乃尔失士卒情?”超曰:“伊以率任之性,欲区别智勇。”
品藻第九 · 第 62 条
郗嘉宾道谢公:“造膝虽不深彻,而缠绵纶至。”又曰:“右军诣嘉宾。”嘉宾闻之云:“不得称诣,政得谓之朋耳!”谢公以嘉宾言为得。
品藻第九 · 第 67 条
郗嘉宾问谢太傅曰:“林公谈何如嵇公?”谢云:“嵇公勤着脚,裁可得去耳。”又问:“殷何如支?”谢曰:“正尔有超拔,支乃过殷。然亹亹论辩,恐口欲制支。”
品藻第九 · 第 79 条
袁彦伯为吏部郎,子敬与郗嘉宾书曰:“彦伯已入,殊足顿兴往之气。故知捶挞自难为人,冀小却,当复差耳。”
企羡第十六 · 第 5 条
郗嘉宾得人以己比符坚,大喜。
伤逝第十七 · 第 12 条
郗嘉宾丧,左右白郗公“郎丧”,既闻,不悲,因语左右:“殡时可道。”公往临殡,一恸几绝。
栖逸第十八 · 第 15 条
郗超每闻欲高尚隐退者,辄为办百万资,并为造立居宇。在剡为戴公起宅,甚精整。戴始往旧居,与所亲书曰:“近至剡,如官舍。”郗为傅约亦办百万资,傅隐事差互,故不果遗。
贤媛第十九 · 第 29 条
郗嘉宾丧,妇兄弟欲迎妹还,终不肯归。曰:“生纵不得与郗郎同室,死宁不同穴!”
宠礼第二十二 · 第 3 条
王珣、郗超并有奇才,为大司马所眷拔。珣为主簿,超为记室参军。超为人多须,珣状短小。于时荆州为之语曰:“髯参军,短主簿。能令公喜,能令公怒。”
排调第二十五 · 第 49 条
郗嘉宾书与袁虎,道戴安道、谢居士云:“恒任之风,当有所弘耳。”以袁无恒,故以此激之。
排调第二十五 · 第 50 条
范启与郗嘉宾书曰:“子敬举体无饶纵,掇皮无余润。”郗答曰:“举体无余润,何如举体非真者?”范性矜假多烦,故嘲之。
排调第二十五 · 第 53 条
范荣期见郗超俗情不淡,戏之曰:“夷、齐、巢、许,一诣垂名。何必劳神苦形,支策据梧邪?”郗未答。韩康伯曰:“何不使游刃皆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