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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脉·世说 › 人物 › 殷仲堪

仲

殷仲堪

将帅 · 东晋 · 德行第一 · 第 40 条

晋荆州刺史,善清言

别称 殷荆州

关系图
简 介
晋荆州刺史,善清言

朝 代东晋

官 职刺史

首 见德行第一 · 第 40 条

收 录21 条出场 · 13 条引语

同 条 关 系

密交 桓温 同条共现 5 次 · 首见 德行第一 · 第 41 条

同条 王珣 同条共现 3 次 · 首见 政事第三 · 第 26 条

同条 顾恺之 同条共现 3 次 · 首见 巧蓺第二十一 · 第 11 条

同条 桓玄 同条共现 2 次 · 首见 言语第二 · 第 103 条

同条 殷觊 同条共现 2 次 · 首见 德行第一 · 第 41 条

同条 司马曜 同条共现 2 次 · 首见 识鉴第七 · 第 28 条

同条 司马昭 同条共现 1 次 · 首见 德行第一 · 第 43 条

同条 嵇康 同条共现 1 次 · 首见 德行第一 · 第 43 条

同条 嵇绍 同条共现 1 次 · 首见 德行第一 · 第 43 条

同条 王恭 同条共现 1 次 · 首见 雅量第六 · 第 41 条

同条 王忱 同条共现 1 次 · 首见 识鉴第七 · 第 28 条

同条 韩伯 同条共现 1 次 · 首见 品藻第九 · 第 81 条

同条 羊孚 同条共现 1 次 · 首见 文学第四 · 第 62 条

同条 殷仲文 同条共现 1 次 · 首见 赏誉第八 · 第 156 条

同一条内共见五次以上归密交,其余归同条。

引 语
言语第二 · 第 103 条
「初不眠,纵有此,岂不以‘贤贤易色’也。」
政事第三 · 第 26 条
「皋陶造刑辟之制,不为不贤;孔丘居司寇之任,未为不仁。」
文学第四 · 第 61 条
「铜山西崩,灵钟东应,便是易耶?」
文学第四 · 第 62 条
「乃可得尽,何必相同?」
文学第四 · 第 63 条
「三日不读《道德经》,便觉舌本间强。」
文学第四 · 第 65 条
「此乃是君转解。」
识鉴第七 · 第 28 条
「已有人。」
识鉴第七 · 第 28 条
「亦似非。」
巧蓺第二十一 · 第 11 条
「我形恶,不烦耳。」
排调第二十五 · 第 56 条
「地名破冢,真破冢而出。行人安稳,布颿无恙。」
排调第二十五 · 第 61 条
「投鱼深渊放飞鸟。」
排调第二十五 · 第 61 条
「百岁老翁攀枯枝。」
排调第二十五 · 第 61 条
「咄咄逼人!」
出 场 条 目
共 21 条出现 · 德行第一 · 第 40 条–纰漏第三十四 · 第 6 条
德行第一 · 第 40 条
殷仲堪既为荆州,值水俭,食常五碗,外无余肴。饭粒脱落盘席闲,辄拾以啖之。虽欲率物,亦缘其性真素。每语子弟云:“勿以我受任方州,云我豁平昔时意。今吾处之不易。贫者士之常,焉得登枝而捐其本?尔曹其存之!”
德行第一 · 第 41 条
初桓南郡、杨广共说殷荆州,宜夺殷觊南蛮以自树。觊亦即晓其旨,尝因行散,率尔去下舍,便不复还。内外无预知者,意色萧然,远同斗生之无愠。时论以此多之。
德行第一 · 第 43 条 · 提及 2 次
桓南郡既破殷荆州,收殷将佐十许人,咨议罗企生亦在焉。桓素待企生厚,将有所戮,先遣人语云:“若谢我,当释罪。”企生答曰:“为殷荆州吏,今荆州奔亡,存亡未判,我何颜谢桓公?”既出市,桓又遣人问欲何言?答曰:“昔晋文王杀嵇康,而嵇绍为晋忠臣。从公乞一弟以养老母。”桓亦如言宥之。桓先曾以一羔裘与企生母胡,胡时在豫章,企生问至,即日焚裘。
言语第二 · 第 103 条
桓玄诣殷荆州,殷在妾房昼眠,左右辞不之通。桓后言及此事,殷云:“初不眠,纵有此,岂不以‘贤贤易色’也。”
政事第三 · 第 26 条
殷仲堪当之荆州,王东亭问曰:“德以居全为称,仁以不害物为名。方今宰牧华夏,处杀戮之职,与本操将不乖乎?”殷答曰:“皋陶造刑辟之制,不为不贤;孔丘居司寇之任,未为不仁。”
文学第四 · 第 60 条
殷仲堪精核玄论,人谓莫不研究。殷乃叹曰:“使我解四本,谈不翅尔。”
文学第四 · 第 61 条
殷荆州曾问远公:“易以何为体?”答曰:“易以感为体。”殷曰:“铜山西崩,灵钟东应,便是易耶?”远公}笑而不答。
文学第四 · 第 62 条
羊孚弟娶王永言女。及王家见婿,孚送弟俱往。时永言父东阳尚在,殷仲堪是东阳女婿,亦在坐。孚雅善理义,乃与仲堪道《齐物》。殷难之,羊云:“君四番后,当得见同。”殷笑曰:“乃可得尽,何必相同?”乃至四番后一通。殷咨嗟曰:“仆便无以相异。”叹为新拔者久之。
文学第四 · 第 63 条
殷仲堪云:“三日不读《道德经》,便觉舌本间强。”
文学第四 · 第 65 条
桓南郡与殷荆州共谈,每相攻难。年余后,但一两番。桓自叹才思转退。殷云:“此乃是君转解。”
雅量第六 · 第 41 条
殷荆州有所识,作赋,是束皙慢戏之流。殷甚以为有才,语王恭:“适见新文,甚可观。”便于手巾函中出之。王读,殷笑之不自胜。王看竟,既不笑,亦不言好恶,但以如意帖之而已。殷怅然自失。
识鉴第七 · 第 28 条
王忱死,西镇未定,朝贵人人有望。时殷仲堪在门下,虽居机要,资名轻小,人情未以方岳相许。晋孝武欲拔亲近腹心,遂以殷为荆州。事定,诏未出。王珣问殷曰:“陕西何故未有处分?”殷曰:“已有人。”王历问公卿,咸云“非”。王自计才地必应在己,复问:“非我邪?”殷曰:“亦似非。”其夜诏出用殷。王语所亲曰:“岂有黄门郎而受如此任?仲堪此举乃是国之亡征。”
赏誉第八 · 第 156 条
殷仲堪丧后,桓玄问仲文:“卿家仲堪,定是何似人?”仲文曰:“虽不能休明一世,足以映彻九泉。”
品藻第九 · 第 81 条
有人问袁侍中曰:“殷仲堪何如韩康伯?”答曰:“理义所得,优劣乃复未辨;然门庭萧寂,居然有名士风流,殷不及韩。”故殷作诔云:“荆门昼掩,闲庭晏然。”
规箴第十 · 第 23 条
殷觊病困,看人政见半面。殷荆州兴晋阳之甲,往与觊别,涕零,属以消息所患。觊答曰:“我病自当差,正忧汝患耳!”
巧蓺第二十一 · 第 11 条
顾长康好写起人形。欲图殷荆州,殷曰:“我形恶,不烦耳。”顾曰:“明府正为眼尔。但明点童子,飞白拂其上,使如轻云之蔽日。”
排调第二十五 · 第 56 条
顾长康作殷荆州佐,请假还东。尔时例不给布颿,顾苦求之,乃得发。至破冢,遭风大败。作笺与殷云:“地名破冢,真破冢而出。行人安稳,布颿无恙。”
排调第二十五 · 第 61 条
桓南郡与殷荆州语次,因共作了语。顾恺之曰:“火烧平原无遗燎。”桓曰:“白布缠棺竖旒旐。”殷曰:“投鱼深渊放飞鸟。”次复作危语。桓曰:“矛头淅米剑头炊。”殷曰:“百岁老翁攀枯枝。”顾曰:“井上辘轳卧婴儿。”殷有一参军在坐,云:“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殷曰:“咄咄逼人!”仲堪眇目故也。
谗险第三十二 · 第 4 条
王绪数谗殷荆州于王国宝,殷甚患之,求术于王东亭。曰:“卿但数诣王绪,往辄屏人,因论它事,如此,则二王之好离矣。”殷从之。国宝见王绪问曰:“比与仲堪屏人何所道?”绪云:“故是常往来,无它所论。”国宝谓绪于己有隐,果情好日疏,谗言以息。
尤悔第三十三 · 第 17 条
桓公初报破殷荆州,曾讲论语,至“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不以其道得之,不处”。玄意色甚恶。
纰漏第三十四 · 第 6 条
殷仲堪父病虚悸,闻床下蚁动,谓是牛斗。孝武不知是殷公,问仲堪“有一殷,病如此不?”仲堪流涕而起曰:“臣进退唯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