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刑法志》曰:自黄帝有涿鹿之战以定火灾,颛顼有共工…
卷 270 | 兵部 · 叙兵上门 · 叙兵上 | 1 段 ·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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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又《刑法志》曰:自黄帝有涿鹿之战以定火灾,颛顼有共工之阵以定水灾。唐虞之际,至治之极,犹流共工,放欢兜,窜三苗,殛鲧,然后天下服。夏有甘扈之誓,殷、周以兵定天下矣。天下既定,戢藏干戈,教以文德,而犹立司马之官,设六军之众,因井田而制军赋焉。天子畿方千里,提封百万井,出军赋六十四万井,戎马四万匹,兵车万乘,故称万乘之主。戎马车徒干戈素具,春振旅以搜,夏拔舍以苗,秋治兵以狝,冬大阅以狩,皆以农隙以讲武事焉。连师比年简车,卒正三年简徒,群牧五载大简车徒,此先王为国立武足兵之大略也。
引 书
刑法志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纪 年
卒正三年 ,卒正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