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太平御览

文脉·太平御览 · 部别 | 人事部 | 仇仇下 | 仇仇下

又曰:王君操父,大业中为乡人李君则殴死。贞观初,君则…

卷 482 | 人事部 · 仇仇下门 · 仇仇下 | 1 段 · 178 字

原 文

又曰:王君操父,大业中为乡人李君则殴死。贞观初,君则以运代迁革,不惧宪网。又以君操孤微,谓无复仇之志,遂仕州府。操密袖白刃刺杀之,刳其心肝,咀食立尽,诣州自陈。刺史以其擅杀问之,曰:“杀人当死,律有明文,何方自理,以求生路?”君操对曰:“亡父被杀二十余载,闻诸典礼:父仇不可同天。早愿图之,久而未遂,常惧灭亡,不展冤情。今大耻既雪,甘从刑宪。”太宗特原之。

« 《广德神异录》曰:贾氏女,不知何许人,年十五,父为宗… 又曰:张琇,蒲州解县人。父审素,为州郡督。在边累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