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太平御览 · 部别 | 刑法部 | 徒作年数 | 徒作年数
《晋律》曰:髡钳,五岁刑,笞二百,〈若诸士诈伪,将吏…
卷 642 | 刑法部 · 徒作年数门 · 徒作年数 | 1 段 · 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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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晋律》曰:髡钳,五岁刑,笞二百,〈若诸士诈伪,将吏越武帝垣,兵守逃归家,兄弟保人之属,幷五岁刑也。〉四岁刑,〈若复上闻入殿门上变事,漏露泄选举事,误发密事,殴兄娣之属,幷四岁刑。〉三岁刑,二岁刑。〈二岁刑减一等,入罚金。二岁以上至五岁刑,皆耐罪。若越城作奔,走马众中,有挟天文图识之属,幷为二岁刑。〉
引 书
晋律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