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太平御览

文脉·太平御览 · 部别 | 刑法部 | 鞭 | 鞭

《唐书》曰:太宗以暇日遍阅群书,因读明堂孔穴云“人五…

卷 649 | 刑法部 · 鞭门 · 鞭 | 1 段 · 147 字

原 文

《唐书》曰:太宗以暇日遍阅群书,因读明堂孔穴云“人五藏之系,咸附背脊,针炙失所,皆有损害。”乃废书而叹曰:“今律,决笞者皆六髀背分授,乃有邂逅致死之义。挞人之背,理则宜然。夫棰,五刑之最轻者,死者,人生之至重者也,岂容犯最轻之刑而或鞭笞致死?自古帝王由来未悟,不亦悲夫!”即颁制决罪人不得鞭背。

引 书
唐书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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