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盐铁论

首页 › 引文典故

引 文 与 典 故

引文 75 条、典故 214 条;引文按书名分栏,典故按人物索引入口。

典故人物 · 前 24 位
孔子 28舜 21尧 18汤 17禹 17周公 15文王 11管仲 9纣 8赵高 8商鞅 7苏秦 5齐桓公 5伯夷 4公孙弘 4子路 4晏子 4曾子 4子贡 3武王 3倪宽 2冉有 2宰我 2尾生 2
典故条目 · 共 214 条

孔子

鲁厩焚,孔子罢朝,问人不问马,贱畜而重人也。

刑德第五十五

周公

夫为君者法三王,为相者法周公,为术者法孔子,此百世不易之道也。

刑德第五十五

赵高

昔吴使宰嚭持轴而破其船,秦使赵高执辔而覆其车。

刑德第五十五

孔子

待孔子而后学,则世无儒、墨。

申韩第五十六

周公

御史曰:「待周公而为相,则世无列国。

申韩第五十六

商鞅

今商鞅反圣人之道,变乱秦俗,其后政耗乱而不能治,流失而不可复,愚人纵火于沛泽,不能复振;蜂虿螫人,放死不能息其毒也。

申韩第五十六

禹

故先帝闵悼其菑,亲省河堤,举禹之功,河流以复,曹、卫以宁。

申韩第五十六

伯夷

是以孔子倡以仁义而民从风,伯夷遁首阳而民不可化。

申韩第五十六

商鞅

商鞅、吴起以秦、楚之法为轻而累之,上危其主,下没其身,或非特慈母乎!

周秦第五十七

舜

故舜施四罪而天下咸服,诛不仁也。

周秦第五十七

纣

」 文学曰:「纣为炮烙之刑,而秦有收帑之法,赵高以峻文决罪于内,百官以峭法断割于外,死者相枕席,刑者相望,百姓侧目重足,不寒而栗。

周秦第五十七

子贡

子贡曰:『民将欺,而况盗乎!

周秦第五十七

赵高

」 文学曰:「纣为炮烙之刑,而秦有收帑之法,赵高以峻文决罪于内,百官以峭法断割于外,死者相枕席,刑者相望,百姓侧目重足,不寒而栗。

周秦第五十七

汤

唐、虞画衣冠非阿,汤、武刻肌肤非故,时世不同,轻重之务异也。

诏圣第五十八

赵高

二世信赵高之计,渫笃责而任诛断,刑者半道,死者日积。

诏圣第五十八

孔子

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大论第五十九

尧

」 文学曰:「孔子生于乱世,思尧、舜之道,东西南北,灼头濡足,庶几世主之悟。

大论第五十九

舜

」 文学曰:「孔子生于乱世,思尧、舜之道,东西南北,灼头濡足,庶几世主之悟。

大论第五十九

汤

故商、周之所以昌,桀、纣之所以亡也,汤、武非得伯夷之民以治,桀、纣非得跖、𫏋之民以乱也,故治乱不在于民。

大论第五十九

文王

」 文学曰:「文王兴而民好善,幽、厉兴而民好暴,非性之殊,风俗使然也。

大论第五十九

纣

故商、周之所以昌,桀、纣之所以亡也,汤、武非得伯夷之民以治,桀、纣非得跖、𫏋之民以乱也,故治乱不在于民。

大论第五十九

伯夷

故商、周之所以昌,桀、纣之所以亡也,汤、武非得伯夷之民以治,桀、纣非得跖、𫏋之民以乱也,故治乱不在于民。

大论第五十九

引文只收底本明引并带引号者,出处止于书名;典故按篇去重,每篇每人物取首见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