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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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十九郎

丙志·卷七·蔡十九郎 · 丙志卷七 · 252 字

绍兴二十一年,秀州当湖人鲁|赴省试。第一场出,忆赋中第七韵忘押官韵,顾无术可取。〈(叶本作「改」。)〉次日,彷徨于案间,惘然如失。〈(叶本多「忽见」二字。)〉皂衣吏问知其故,言曰:「我能为君盗此卷。然吾家甚贫,当有以报我。」丁宁至三四,𤩰许谢钱二百千,乃去。犹疑其不然。〈(上二字叶本作「无益」。)〉未几,果取至,即涂乙〈(叶本作「改」。)〉以付之。询其姓氏,曰:「某为蔡十九郎,居于暗门里某巷第几家。差在贡院,未能出。」且以批字倩𤩰达其家。𤩰试罢,持所许钱及书〈(叶本作「字」。)〉访其家。妻见之,泣曰:「吾夫亡于院中,今两举矣,尚能念家贫邪?」是年𤩰登第,复厚恤之,仍携其子以为奴。二十六年考试湖州,以此奴行,因为人言之。此事与唐人所载郭承嘏事相类,而近年士大夫所传或小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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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科举预言

「绍兴二十一年,秀州当湖人鲁|赴省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