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夷坚志

首页 › 丙志 · 卷九 › 二郎庙

二郎庙

丙志·卷九·二郎庙 · 丙志卷九 · 173 字

政和七年,京师市中一小儿骑猎犬扬言于众曰:「哥哥遣我来,昨日申时,灌口庙为火所焚,欲于此地建立。」儿方七岁,问其乡里及姓名,皆不答。至晚,神降于都门,凭人以言,如儿所欲者。有司以闻,遂为修神保观,都人素畏事之。自春及夏,倾城男女,负土助役,名曰「献土」。至饰为鬼使巡门,催纳土者之物(二字陆本作「往来」。)憧憧,或牓于通衢曰:「某人献土。」识者以为不祥,旋有旨禁绝。既而蜀中奏,永康神庙火,其日正同。此儿后养于庙祝家,顽然常质也。

本条所涉

志怪

鬼、神

「至饰为鬼使巡门,催纳土者之物(二字陆本作「往来」。」

主题

官场吏治鬼神报应商贾财货僧道宗教

事件

灾异

「政和七年,京师市中一小儿骑猎犬扬言于众曰:「哥哥遣我来,昨日申时,灌口庙为火所焚,欲于此地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