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夷坚志

首页 › 丙志 · 卷十七 › 阁山𤡔

阁山𤡔

丙志·卷十七·阁山𤡔 · 丙志卷十七 · 122 字

乾道辛卯岁,饶州久不雨,江流皆澁。阁山渔者三人,空手入番江捕鱼。二人先出,其一觉两股忽冷如冰,微有涎沫,惧<犬枭>穴其下,故急出。独一人不见,告其家守之,至暮而还。后二日,尸浮于五里外,左股下一穴如拳大,举体皆白,盖为𤡔所绕而吮其血也。𤡔状全与鳗鲡鱼同,长至八九尺,亦蛟类也。阁山民李十尝捕得之。

本条所涉

志怪

异物

「𤡔状全与鳗鲡鱼同,长至八九尺,亦蛟类也。」

主题

科举仕途动物异物诉讼刑狱

事件

灾异 二人先出,其一觉两股忽冷如冰,微有涎沫,惧<犬枭>穴其下,故急出。

「二人先出,其一觉两股忽冷如冰,微有涎沫,惧<犬枭>穴其下,故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