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夷坚志

首页 › 志补 · 卷十二 › 保和真人

保和真人

志补·卷十二·保和真人 · 志补卷十二 · 252 字

潼州王藻,不知何时人。为府狱吏,每日暮归,必持金钱与妻,多至数十贯。妻颇贤,疑其鬻狱所得。(上二字明钞本作「受贿」。)尝遣婢往餽食,藻归,妻迎问曰:「适馔猪蹄甚美,故悉送十三脔,能尽食否?」藻曰:「止得十脔耳!」妻怒曰:「必此婢窃食,或与他人,不可不鞫!」(明钞本多「治」字。)藻唤一狱卒,缚婢讯掠,不胜痛引伏,遂杖逐之。(明钞本作「遂逐去之」,下多「将出门」三字。)妻始言曰:「君为推司久,日日持钱归,我固疑锻炼成狱,姑以婢事试汝,安有是哉!自今以往,愿勿以一钱来,不义之物,死后必招罪咎。」藻矍然大悟,汗出如洗,取笔题诗于壁曰:「枷栲追求只为金,转增寃债几何深?从今不复顾刀笔,放下归来游翠林。」即罄所储散施,辞役弃众学道。后飞升,赐号保和真人。

本条所涉

主题

官场吏治婚姻方术盗贼寇乱家庭伦理商贾财货诗文韵语诉讼刑狱

事件

冥讼 )尝遣婢往餽食,藻归,妻迎问曰:「适馔猪蹄甚美,故悉送十三脔,能尽食否?

「为府狱吏,每日暮归,必持金钱与妻,多至数十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