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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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小五郎

志补·卷十三·韩小五郎 · 志补卷十三 · 195 字

韩小五郎,抚州市人也。淳熙十五年正月某日午间偃息于榻,至晚而亡。明年二月,有客从岳州来,附其书至家,妻捧玩怖泣,书中云:「闻家中失一银瓶,不必寃(明钞本多一「滞」。)他人,正在我处。至秋深,我自归看妻子。」妻久以失瓶为念,乃启瘗发棺,将火化,果得瓶,而中空无尸。及九月,忽还家,云元不曾死,即日起居如常。绍熙元年正月,又谋出外,妻劝使且宁居。至夜半潜起,于厅前自缢,复殓葬之。六月,又在荆南寄信,但言我今番带去松文剑一口,其家以近怪,虑是妖妄附托,决计火其尸,迨启棺,惟有剑存。

本条所涉

志怪

妖

「六月,又在荆南寄信,但言我今番带去松文剑一口,其家以近怪,虑是妖妄附托,决计火其尸,迨启棺,惟有剑存。」

主题

婚姻家庭伦理商贾财货灾异怪异

事件

灾异

「妻久以失瓶为念,乃启瘗发棺,将火化,果得瓶,而中空无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