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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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醉人

丁志·卷三·扬州醉人 · 丁志卷三 · 237 字

建炎二年,郑人孙宣仲(甫)侍父大夫君(恪)如扬州,舍于旅邸,周官人者亦寓焉。一客醉且狂,从外来,踞肆邸内,出秽恶语。周指孙居室谓曰:「此官员性猛厉,将执汝,盍去之!」客愈喧勃不可禁。良久,大夫君出谒,宣仲独守舍。客径入室,解索缚宣仲于案。时群仆悉出,无救解者,周生亦闭户。客忽自舍去,登高桥语行人曰:「我适诣某店,遭孙大夫父子困辱,无面目见人。」遂取腰间小佩刀刺喉下,立死。逻卒以告兵官,亟逮捕孙、周诸人至,且将验视死者。俄而复苏能言,自索纸对状云:「实以醉后狂言,元未尝为孙氏所辱。桥上云云,亦不能记。皆身之所为,他人无预也。」于是尽得释,其人旋踵竟死。非生前一状,孙几为所累云。

本条所涉

志怪

鬼

「周指孙居室谓曰:「此官员性猛厉,将执汝,盍去之!」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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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冥讼

「俄而复苏能言,自索纸对状云:「实以醉后狂言,元未尝为孙氏所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