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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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击王四

丁志·卷八·雷击王四 · 丁志卷八 · 137 字

临川县后溪民王四,事父不孝,常加殴击。父欲诉于官,每为族人劝止。乾道六年六月又如是,父不胜忿,走诣县自列。(叶本作「陈」。)王四者(叶本无「者」字。)持二百钱,遮道与之,(明钞本作「父」。)曰:「以是为投状费。」盖言其无所畏惮也。父行未半里,大雷雨忽作,急避于旁舍。雨止而出,闻恶子已震死。趋视之,二百钱乃在其胁下皮内,与血肉相连。父探怀中所携,已失矣。

本条所涉

主题

家庭伦理商贾财货灾异怪异

事件

灾异

「父行未半里,大雷雨忽作,急避于旁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