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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氏冤报

甲志·卷五·刘氏冤报 · 甲志卷五 · 187 字

高君贽,福州人。登进士第,为檀氏脔壻,(严校:此二字疑误)生一子。既长,纳同郡刘氏女为妇,生二男一女,而子死。君贽仕至朝散郎,亦亡。长孙不慧,次孙幼,唯檀氏与刘共处。刘年尚壮,失妇道,与一僧宣淫于家。姑见而责之,刘恚且惧。会姑病,不侍药,幸其死。置蛊以毒姑之二婢,未及绝,强殓而焚之。后数月,刘得疾,日日呼所杀婢名曰:「我颐极痛,勿搊我发。」又曰:「箠我已多,幸少宽我。」其家问之,曰:「阿姑与二婢守笞我。」旬日而死。其子以祖致仕恩得官,亦不立。今家道萧然。(君贽从子介卿说)

本条所涉

志怪

怪疾

「置蛊以毒姑之二婢,未及绝,强殓而焚之。」

主题

科举仕途疾病医疗盗贼寇乱家庭伦理僧道宗教

事件

科举预言

「登进士第,为檀氏脔壻,(严校:此二字疑误)生一子。」

疾病医疗

「会姑病,不侍药,幸其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