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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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店鹅

三志己·卷二·颜氏店鹅 · 三志己卷二 · 119 字

庆元三年十月,姜七家五客起离榷场到淮岸,候北界放客过淮,以十一月往颜氏店泊。颜语妻云:「明日宰雄鹅一只待众客。」是夜,皆闻栅中群鹅如人悲泣哭,或相吊语。及旦,颜往取之,群鹅竞前啄其衣,遮绕不退。颜携杖击散,竟杀一雄。众举翅拍地自攧,一雌二雏即死。余皆七日不饮水食谷。(右三事祝客说。)

本条所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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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仕途婚姻盗贼寇乱家庭伦理诉讼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