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对冥事
乙志·卷五·张女对冥事 · 乙志卷五 · 633 字
妻父张渊道自兵部侍郎奉祠,寓居无锡县南禅寺。次女已嫁梁元明,来归宁。绍兴己未正月七日,因游惠山寺,食煎饼差冷,还家心痛。至夜遂剧,正睡落枕。元明扶之起坐,但泪下不语,指其口曰:「说不得。」问何所见,应曰:「张渥在此。」渥者,渊道叔也,死于兵间,后降灵其家,云为泰山府直符走吏。意其为祟,呼洞虚观道士视之。道士取纸焚香作法,请家人共视,皆曰:「仿佛见纸上有影如人戴襆头者。」道士曰:「然则正神,非祟也。是必阴府追对事耳。」书符使吞之。天明稍苏,犹心痛,忽忽如痴,晚乃能言。始病时,有持符来床下,云:「官追汝。」女曰:「我士大夫家女子,何得辄唤?」曰:「阳间如此,阴府不问也。」便觉身随此人去。至寺后墙门,欲出,一人长丈许,推之入。责追者曰:「张侍郎小娘子,尔何人而得呼之?」追者不答,则身已在墙外。有兜簷甚饰,使登焉。两人肩舁,约行数百里,又度钱塘江。久之,入一大府,朱门明焕,上施上金钉,殿屋九间皆垂帘,其中三间帘卷。王者红袍碧玉冠,坐其上。追者前白:「公事到。」王竦身凭案立,问曰:「张相公在陕西杀赵哲,汝父为参议官,预其事否?」女欲言「不知」,恐累父,答云:「初不预谋,亦曾谏,不见听。」王曰:「谏而不听,何不去?」答曰:「尝求一郡,不得请。」王顾左右,令诣司供状。方对答时,望西庑一人,侧听而笑。东庑亦有一人,皆状貌堂堂,既诣曹。曹吏指曰:「笑者乃赵哲,其东则曲端也。」吏以下皆长一丈,戴铁襆头,著褐布袍,具笔劄,令女为状。且曰:「当追长子,以其不慧,故免。」盖渊道长子通,自幼多病,不解事。俄持盘食来,甚丰。或曰:「不可食,食则不得归矣。」庑下各列门户,或榜云「镬汤地狱」,或榜云「剉碓地狱」。其室甚多,皆扃𫔎,不见人。遥见故姻家宋氏母,据案相望而笑。傍人云:「见判善部。」须臾,供状毕,王命放还。无复轿乘,独随追者行,及江头,见贵人公服乘马,导从甚盛,问人,云吕相公也。是时吕忠穆公已卧病,后一月始薨,盖其魄兆先逝矣。
志怪
神、妖、魂 作祟、器物
「道士曰:「然则正神,非祟也。」
地点
地狱幽冥 未定位
南禅寺寺观 未定位
主题
科举仕途官场吏治婚姻疾病医疗鬼神报应方术盗贼寇乱家庭伦理商贾财货僧道宗教灾异怪异诉讼刑狱
事件
科举预言 且曰:「当追长子,以其不慧,故免。
「庑下各列门户,或榜云「镬汤地狱」,或榜云「剉碓地狱」。」
冥讼 且曰:「当追长子,以其不慧,故免。
「庑下各列门户,或榜云「镬汤地狱」,或榜云「剉碓地狱」。」
疾病医疗 且曰:「当追长子,以其不慧,故免。
「始病时,有持符来床下,云:「官追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