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时可
支庚·卷十·姚时可 · 支庚卷十 · 320 字
张邦昌既坐窃位死,其族弟尝为郡,居会稽。府捕其家良贱六十口置于狱,具奏待报。张自料身为逆人亲族,当死不疑,与其明正刑书,不若预为之所。乃嘱推吏姚时可曰:「吾自分必死,敢有请于君。」姚问其故,曰:「吾藏金百两在某室箧中,君往取之。烦为密营毒药十数服。俟诛命下,即与子弟辈共引决,以后事累君。」姚曰:「事未可知,朝廷仁政尚宽,何必至是?当为公出探消耗。果不可免,用此计未晚。」(明钞本多「无为先就死地也」七字。)张再三沥恳,讫不可。及奏上,高宗谕辅臣曰:「邦昌之逆,出于迫胁,正也可哀。其弟相去三千里,本非同谋,岂宜加罪!」即命尽释之,一家按堵如故。张诣姚舍,谢其全护之恩,以所说百金为饷,拒不肯受。至损十之九,亦然。是时姚未有子,后连生八男。迨长立,皆好学驰誉。廷衮登绍兴三十年进士第一,谦者淳熙十一年继之,廷昂一夔及其它子悉为名士。越人(上二字叶本作「时」。)以为阴德之报云。(顺伯说。)
本条所涉
志怪
报应
「以为阴德之报云。」
主题
科举仕途官场吏治婚姻疾病医疗鬼神报应诉讼刑狱
事件
报应
「以为阴德之报云。」
科举预言
「廷衮登绍兴三十年进士第一,谦者淳熙十一年继之,廷昂一夔及其它子悉为名士。」
冥讼
「府捕其家良贱六十口置于狱,具奏待报。」
疾病医疗
「烦为密营毒药十数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