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师颜
支癸·卷八·吴师颜 · 支癸卷八 · 193 字
太史局令吴师颜,在京师时,已世为日官。及渡江,掌其职者犹二十年,居于临安众安桥下。绍兴壬戌秋,以旬休不入局。或诣其家邀之长,就相近茶肆款话,若素所厚善者。从容久之,客先起,吴忽仆于地,衣裳有血污湿。主人视之,死矣。一匕首插于腹间。走报其子泽,奔趋而至。遭伤处洞贯肠胃,莫识刺客为谁。但执主人,告官坐狱。数月,鞫不成。府尹以为不应白昼于都市中敢行杀害,怜其无辜久系,犹受杖乃得释。泽继代父任,令(当为「今」字。)为春官大夫,判太史局。予尝质以此事,云殆是宿生寃业耳。
本条所涉
主题
官场吏治鬼神报应盗贼寇乱商贾财货旅宿行役诉讼刑狱
事件
冥讼
「但执主人,告官坐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