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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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尚书

支甲·卷六·张尚书 · 支甲卷六 · 243 字

张彦文尚书大经,长者也。布衣时与建昌景徳寺僧绍光厚善,后为谏议大夫,绍光死于乡,张公盖未知也,梦其荷械立庭下,泣诉曰:「绍光以某月某日死,缘生前罪业深重,沉沦地狱,无从脱免,愿公不忘平生,时为救释,债作佛事,以济冥涂。忆有金一两,在弟子姚和尚处,幷有钱二十千,在市上某家,傥索而用之,庶可获助。」张许之。他日,遣仆归,询其事皆合。乃命其子元晋取金与钱,为诵经转轮,仍塑观音像一躯于太平兴国寺,燃长明灯以供,且刻石纪以示人。当淳熙初,张提举湖南常平,廵歴属城至道州北境二十里,宿于杏园寺,夜梦妇人求葬己,言甚恳切。旦以告主僧,得其柩,以属营道宰瘗诸原。盖其恻隐之心类如是也。

本条所涉

志怪

梦 托梦、器物

「布衣时与建昌景徳寺僧绍光厚善,后为谏议大夫,绍光死于乡,张公盖未知也,梦其荷械立庭下,泣诉曰:「绍光以某月某日死,缘生前罪业深重,沉沦地狱,无从脱免,愿公不忘平生,时为救释,债作佛事,以济冥涂。」

地点

地狱幽冥 未定位

太平兴国寺寺观 未定位

主题

科举仕途官场吏治鬼神报应家庭伦理商贾财货僧道宗教旅宿行役诉讼刑狱

事件

冥讼

「布衣时与建昌景徳寺僧绍光厚善,后为谏议大夫,绍光死于乡,张公盖未知也,梦其荷械立庭下,泣诉曰:「绍光以某月某日死,缘生前罪业深重,沉沦地狱,无从脱免,愿公不忘平生,时为救释,债作佛事,以济冥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