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艺文类聚

首页 › 部别 › 帝王部 › 帝禹夏后氏

吴越春秋

卷 11 | 帝王部 · 帝禹夏后氏 | 143 字

原 文

吴越春秋曰.禹案黄帝中经.见圣人所记曰.在九疑山东南天柱.号曰宛委.承以文玉.覆以盘石.其书金简.青玉为字.编以白银.皆瑑其文.禹乃东巡.登衡山求之.赤绣文衣男子.自称玄夷仓水使者.来候禹.令斋三月.更求之.禹乃三日斋.登宛委山.取得书.得通水之理.遂周行天下.使益疏记之.名山海经也.

引 书
吴越春秋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 淮南子 鬻子 »

〈 〉内为底本夹注,小字照录,不另列同文注文;引书按段首出处记,段内多引不计, 详见统计页「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