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刘寔崇让论
卷 21 | 人部 · 让 | 351 字 · 论
- 351字
- 论文体
- 2夹注
原 文
晋刘寔崇让论曰.古之圣王之治天下所以贵让者.欲以出贤才而息争也.夫人情莫不皆欲己之贤也.故劝令让贤.以自明贤.岂假让不〈○太平御览四百二十四作而.〉贤哉.故让道兴.贤能之人.不求而自出矣.至公之举而自立矣.一官缺.择众官所让最多者而用之.审才之道也.在朝之人.相让于上.草庐之人.咸皆化之.推能让贤之风.从此生矣.为一国所让.一国士也.天下所共.则天下才也.推让之风行.贤与不肖.灼然殊矣.此道之行.在上者无所用其心.故曰.荡荡乎尧之为君.莫之能名.言天下自治.不见尧所以治之.故不能名也.又曰舜禹之有天下.而不与焉.无为而治者.其舜也欤.贤人相让于朝.大才之人.恒在大官.小人不争于野.则天下无事矣.以贤才治无事.至治兴矣.已抑〈○晋书四十一寔传作仰.〉其成.复何所与.故可歌南风之诗.弹五弦之琴也.
〈 〉内为底本夹注,小字照录,不另列同文注文;引书按段首出处记,段内多引不计, 详见统计页「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