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歆新议
卷 21 | 人部 · 交友 | 33 字
- 33字
- 1引书
原 文
刘歆新议曰.夫交接者.人道之本始.纪纲之大要.名由之成.事由之立.
引 书
刘歆新议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 〉内为底本夹注,小字照录,不另列同文注文;引书按段首出处记,段内多引不计, 详见统计页「口径说明」。
卷 21 | 人部 · 交友 | 33 字
刘歆新议曰.夫交接者.人道之本始.纪纲之大要.名由之成.事由之立.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 〉内为底本夹注,小字照录,不另列同文注文;引书按段首出处记,段内多引不计, 详见统计页「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