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苑
卷 22 | 人部 · 公平 | 111 字
- 111字
- 1引书
原 文
说苑曰.晋文公问于舅犯.谁可使为西河守者.对曰.虚子羔.曰.子羔非汝之仇欤.曰.君问为守者.非问臣之仇也.子羔见舅犯谢之曰.君幸赦臣之过.荐之于君.得为西河守.舅犯曰.荐子者公也.吾不以私事害公义.子其去矣.顾.吾射子矣.
引 书
说苑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 〉内为底本夹注,小字照录,不另列同文注文;引书按段首出处记,段内多引不计, 详见统计页「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