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羊祜诫子书
卷 23 | 人部 · 鉴诫 | 218 字 · 书
- 218字
- 书文体
原 文
晋羊祜诫子书曰.吾少受先君之教.能言之年.便召以典文.年九岁.便诲以诗书.然尚犹无乡人之称.无清异之名.今之职位.谬恩之加耳.非吾力所能致也.吾不如先君远矣.汝等复不如吾.咨度弘伟.恐汝兄弟未之能也.奇异独达.察汝等将无分也.恭为德首.慎为行基.愿汝等言则忠信.行则笃敬.无口许人以财.无传不经之谈.无听毁誉之语.闻人之过.耳可得受.口不得宣.思而后动.若言行无信.身受大谤.自入刑论.岂复惜汝.耻及祖考.思乃父言.纂乃父教.各讽诵之.
〈 〉内为底本夹注,小字照录,不另列同文注文;引书按段首出处记,段内多引不计, 详见统计页「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