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
卷 33 | 人部 · 报恩 | 107 字
- 107字
- 1引书
原 文
汉书曰.张苍.秦时为御史.有罪亡归.及沛公略地过阳武.苍以客从攻南阳.苍当斩.解衣伏质.身大肥白如瓠.王陵乃言沛公.赦勿斩.以为常山相.苍德王陵.及贵.父事陵.陵死.苍为丞相.洗沐.常先朝陵夫人.上食.然后敢归家.
引 书
汉书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 〉内为底本夹注,小字照录,不另列同文注文;引书按段首出处记,段内多引不计, 详见统计页「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