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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志

卷 33 | 人部 · 报恩 | 50 字

原 文

魏志曰.太祖平幽州.召孙礼司空军谋掾.初荒乱时.礼与母相失.同郡马台.求得礼母.礼推家财.尽以与台.

引 书
魏志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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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为底本夹注,小字照录,不另列同文注文;引书按段首出处记,段内多引不计, 详见统计页「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