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言
卷 35 | 人部 · 奴 | 110 字
- 110字
- 1引书
- 3夹注
原 文
方言曰.臧甬〈音勇.〉海〈○方言.初学记十九作侮.〉获奴婢贱称也.荆淮海岱之闲.骂奴曰臧.骂婢曰获.齐之北鄙.燕之南郊.凡民男而婿婢.谓之臧.女而妇奴.谓之获.亡奴谓之臧.亡婢谓之获.亡〈○疑衍.〉皆异方骂奴婢之丑称也.
引 书
方言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 〉内为底本夹注,小字照录,不另列同文注文;引书按段首出处记,段内多引不计, 详见统计页「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