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书
卷 38 | 礼部 · 明堂 | 106 字
- 106字
- 1引书
- 1夹注
原 文
周书曰.明堂方一百一十二尺.室中方六十尺.牖高三尺.门方十六尺.东方曰青阳.南方曰明堂.西方曰总章.北方曰玄堂.中央曰太庙.左为左个.右为右个.〈五经要义.以大室经为太室.○初学记十三作以太庙为太室.此有讹衍.〉
引 书
周书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 〉内为底本夹注,小字照录,不另列同文注文;引书按段首出处记,段内多引不计, 详见统计页「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