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艺文类聚

首页 › 部别 › 礼部 › 社稷

汉书

卷 39 | 礼部 · 社稷 | 68 字

原 文

又曰.陈平既娶张氏女.资用益饶.游道日广.里中社.平为之宰.分肉食甚均.里父老曰.善陈孺子之为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此肉矣.

引 书
汉书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 汉书 汉书 »

〈 〉内为底本夹注,小字照录,不另列同文注文;引书按段首出处记,段内多引不计, 详见统计页「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