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舜作歌
卷 43 | 乐部 · 歌 | 21 字
- 21字
- 1引书
原 文
虞舜作歌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
引 书
虞舜作歌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 〉内为底本夹注,小字照录,不另列同文注文;引书按段首出处记,段内多引不计, 详见统计页「口径说明」。
卷 43 | 乐部 · 歌 | 21 字
虞舜作歌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 〉内为底本夹注,小字照录,不另列同文注文;引书按段首出处记,段内多引不计, 详见统计页「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