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重杂奏议
卷 45 | 职官部 · 总载职官 | 199 字
- 199字
- 1引书
原 文
李重杂奏议曰.古之圣王.建官垂制.所以体国经治.而功在简易.自帝王而下.世有增损.舜命九官.周分六职.秦采古制.汉仍秦旧.倚丞相.任九卿.虽置五曹尚书.始于封奏.以宣外内.事任尚轻.而郡守牧民之官重.故汉宣称所与为治.唯良二千石.其有殊勋者.辄玺书勉励.或赐爵进秩.礼遇丰厚.得治大体.所以追踪三代也.乃至东京.虽渐优显.然令仆射出为郡守.钟离意黄香胡广是也.郡守入为三公.虞延第五伦桓虞鲍昱是也.
引 书
李重杂奏议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 〉内为底本夹注,小字照录,不另列同文注文;引书按段首出处记,段内多引不计, 详见统计页「口径说明」。